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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市2013年第四季度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简报


来源: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:2014-03-21 10:06:41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2013年第四季度,全市12315申诉举报网络共接到群众来电、来访、来信5480宗,其中:咨询5169件(人工处理消费咨询1014件,12315自动应答平台处理工商业务办事指南咨询及业务办理进度查询4155人次),消费者申诉235宗,经济违法举报76宗。第四季度共办结申诉举报案件267宗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.61万元。

、热点情况分析

(一)消费者来电咨询热点

2013年第四季度,全市12315系统共接到群众咨询5169件(其中人工处理消费咨询1014件),人工处理的消费咨询占受理量76.53 %,环比下降12.59%,同比上升0.5%。本季消费者来电咨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1.关于网络购物问题的咨询

  “双十一”网络促销,网购产品的价格、质量和送货速度等问题引起消费者纷纷打电话来咨询。咨询的问题:一是网络“双十一”特价期限过了还特价,存在价格欺骗;二是网络购物不开发票被骗付款后卖家失踪,所售物品不是当初选择的型号规格或是假货,所购服装严重缩水;三是发货速度难以保证。平时一两天就能送货上门的东西在“双十一”可能要半个月、甚至更长。消费者来电咨询由此引发的损失如何索赔。四是网上订购的旅游套票,消费时与网络描述的不相符有差别。

2.关于有关商品、服务价格问题的咨询

价格咨询的问题:1、个别小区收取的磁卡工本费过高;2、同样物品不同店铺价格相差大;3、部份车辆没有执行物价局规定的新车票价格,按旧价格收取车票价格;4、一些医院检查费、药品收费过高。

  3.关于有关商品“三包”问题的咨询

  消费者咨询的问题:一是所购商品不在国家《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》内,是否可按国家规定实施三包,若不按规定,又如何保修;二是购买组装电脑和二手商品是否按国家规定实施三包。

  (二)消费者申诉热点

2013年第四季度,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235宗,环比下降7%,同比上升66.67%。其中:商品申诉有153宗,占受理申诉量的65%,环比下降17.3%,同比上升73.87%;服务申诉有82件,占受理申诉量的34.9%,环比上升20.59%,同比上升54.72%。排名前五位的消费申诉见下表:

 

类别

服务类

通讯器材类

日用百货类

家用电器类

装修建材类

合计

受理量

82

49

21

20

15

187

百分比

34.9%

20.86%

8.94%

8.5%

6.39%

79.58%

 

第四季度的消费申诉情况呈以下特点:

1.服务类的消费申诉继续居于消费申诉榜首,占申诉总量的34.9%。

服务类消费申诉主要在电信服务和美容、美发服务方面。电信服务申诉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营运商不公告通知,擅自改变赠送费用的使用方式,消费者使用时才发现使用方式改变;二是在承诺提供新服务项目的期限内,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供;三是被入集群网、被开通上网服务等。美容、美发服务申诉的问题:1、美发服务价格标示不清,或故意将发型做得难看,加价再做好;2、美发师在美发过程中不断游说消费者接受收费的美发项目,且不明确收费的价格;3、在美容院购买的美容化妆品过期、质次价高等。

2.通讯器材类申诉居于消费申诉第二位,占申诉总量的20.86%。

通讯产品类申诉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:一是手机售后维修人员技术有待提高,无法检查出故障原因的手机以浸过水为由,收费维修或同样问题维修多次;二是“三包”期内检查确认无法维修的手机,退机时不按国家规定收折扣费用或拖延换机时间;三是“三包”期维修的手机,维修单上写的送修时间和交还时间是同一时间,不能保障有效延长“三包”时间;四是手机电池的待机时间不是销售人员所说的几天而是几小时。

3.日用百货类消费申诉居于消费申诉的第三位,占申诉总量的8.94%。

临近年底,家具、服装、鞋帽等日用百货类商品成为消费申诉的热点。消费申诉的主要问题:一是新购的木沙发木条断裂、座位下陷,购买时说明不要样版货,但送的货是样版;二是新购的鞋穿着几小时,出现鞋底与鞋面断裂、开胶、鞋底边露线、饰物掉落等;三是几百元新购的衣服,穿着三天衣服就有洞,掉线、起丝、起毛,部分服装洗后严重掉色等。

(三)经济违法行为举报情况分析

2013年第四季度,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涉嫌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76件,环比下降17.4%,同比下降55%。位列前三位的举报情况见下表:

违法类别

无照经营

违反产品

质量法

违反食品

安全法

合计

受理量

41

17

7

65

百分比

53.95%

22.37%

9.21%

85.54%


   第四季度的举报热点主要是涉及无照经营和违反产品质量法的举报。

1.无照经营举报继续居首位,占举报总量53.95%。

第四季度共受理涉嫌无照经营举报41件(其中超出核定经营范围举报4件),无照经营行为主要是:在公路边无照从事柴油、汽油零售、无照美容院、养生馆、服装店、鞋加工点、货运公司、小卖部,用筹建许可证对外经营等。

2.涉嫌违反《产品质量法》的举报占举报总量22.37%.

  第四季度涉嫌违反《产品质量法》的举报有17件,主要包括:一是涉嫌销售冒用他人厂名、厂址生产的产品,销售产品配料表标示不全、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标识的产品;二是涉嫌非法组装电脑,充新卖给顾客;三是涉嫌销售无厂家、厂名、厂址的产品。

、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

  1.染发消费纠纷案

  近日,英德城中工商所成功调解一宗因染发引起的消费纠纷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元。

消费者李某在英城的某理发店染发,回家后发现头皮出现过敏症状,随后头部肿胀并伴随高烧,头皮亦出现溃烂出水等症状,虽然消费者已经到附近的卫生院进行治疗,但病发症状仍给其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。李某曾两次到该理发店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,但经营者拒不承认该店曾经为李某染过头发,不愿作出赔偿。于是,李某工商局寻求帮助。

城中工商所接到申诉后,立即联系卫生局相关股室,安排执法人员到该理发店进行检查,经执法人员认真查核染发剂标识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后,经营者承认了为李某染发的事实。经工商所执法人员两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经营者向消费者赔偿治疗及交通费用500元。李某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,并对工商所维护消费者权益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。

值此提醒消费者:染发尽量到专业美发店染发;注意产品标签上注明的产品名称、制造者名称和地址、生产日期、生产许可证号、卫生许可证号、产品标准号、特殊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、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、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等。染发前要了解自己的皮肤是否对该品牌染发剂过敏,兑少许将要用的染发液体抹在耳后做过敏实验,待半小时后看有无红肿或红斑点。同时记得索取接受服务凭证。

2.汽车维修纠纷案

  2013年10月16日,英德大镇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杜先生的电话申诉,称其10月13日在大镇某汽修厂花费2000元修理汽车,但在返回韶关的路上发动机就出现问题,据此,杜先生要求汽修厂赔偿其维修汽车的费用4000元,却遭到汽修厂的拒绝,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投诉至工商部门。

大镇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在接诉后立即约谈汽修厂予以调解,工作人员先以电话形式向该厂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,该负责人称杜先生修理汽车时只更换了汽缸垫,并未涉及其他设备,因此发动机出现的问题不应由汽修厂负责。

  了解情况后,执法人员再致电消费者,约定时间到汽修厂进行现场调解。次日,在现场调解过程中,双方据理力争、情绪激动,执法人员将双方分开,分别做思想工作,对经营者讲解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告知其经营者应做到的服务质量和应履行的售后服务义务;对消费者晓之以情、动之以理,说服其心平气和参与调解。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,最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,由修理厂赔偿消费者3000元,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,对工商部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充分肯定。

值此提醒消费者:1、消费者在汽车维修时要选择商业信誉高的修理商,修理前要详细咨询汽车现状、修理项目、价格、配件生产商、修后保修期等具体情况。2、决定修理后,消费者应当主动要求修理商签订书面合同,将修理项目、价格、时限、配件生产商、修后保修期等具体事项用书面形式固定,防止修理商擅自增修项目、欺诈列项等行为,为日后维权固定相关书面证据。3、汽车修好后,消费者要及时检查,被更换的配件是否真的更换,约定的项目是否按约定修理,是否达到修理效果,并向修理商索取发票、修理费用清单等书面凭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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